各投标人:
关于平南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舍建设项目,项目编号为GXHJ(05)2015—01G
1、经平南县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同意,现将其上限控制价公布如下:
工程上限控制价合计:人民币壹仟贰佰陆拾柒万贰仟玖佰贰拾元壹角玖分(¥12672920.19元)(其中工程预算价11937165.31元,建安劳保费735754.88元);
2、招标文件58页6.1.6款中(3)原编列内容为“支付约定: 在监理人发出开工令后28天内预防此项费用总额 的100%,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按发包人要求实施到位 。”现更改为“支付约定: 按12.4.1款约定支付,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按发包人要求实施到位 。”其他内容不作更改。
特此通知
招标人:平南县教育局
地 址:平南县环城路
联系人:陈老师 电 话:7860377
招标代理机构: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地 址:平南县东湖时代广场步行39-203B
电 话:7857002 13367578236
2015年6月16日